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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管理制度范本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22 08:32:56    


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部门管理,保障车间正常生产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未尽事宜,遵循公司颁布执行的《员工管理办法》中的“员工服务守则”相关规定。

第二章 管理条例

1、上班预备铃、中休开工铃响未到工位就座者。

2、上班时间闲谈聊天、无理取闹、吵闹者。

3、上班时睡觉、吃东西、听音乐、看书、照镜、梳头者。

4、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经教育不听从者。

5、无故不穿工衣、戴厂牌(或衣衫不整)、工帽未按要求穿戴者。

6、未按规定穿拖鞋或穿(兰或白)工鞋出厂间在厂区走动者。

7、上班时,把脚踏在椅上、框上、纸箱上(作业姿势不端正)。

8、上班铃响后、下班前30分钟离位或离位不持离位证者。

9、利用工作之便偷窃元器件、成品机或生产工具者。

10、下班铃未响,就收拾东西,站起来,准备下班者。

11、值日人员不留下来打扫卫生、不排队按顺序而冲出车间者。

12、车间内乱丢杂物(元件),未能使工位上保持清洁。

13、物料箱、框出规定界线或搬运时直接在地上拖拉者。

14、设备、仪器保养不善,标记乱涂改、破坏和乱调者。

15、水杯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东西放在工作台或拉上者。

16、按规定任务、指标,未自觉完成者。

17、按正常生产下机而堆机,未自觉补班完成者。

18、不按规定操作,下机时快时慢。

19、规定戴静电环工位不配戴好,操作完不自检、互检者。

20、当天报表未时填写好、未按时上交或未按工艺执行者。

21、人为造成不合格品或人为返检直接责任人。

22、物料、工具保管不善遗失或物料无标识。

23、在日常实物稽核或盘点时调包、弄虚作假者。

24、物料数字虚报、谎报;单据未时填写上交、随意涂改。

25、物料装放不规范;物料堆积过高造成损失。

26、工艺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

27、下班后未自觉关窗、关电源或电源插座未拨者。

28、物料、推车等堵住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29、自带火种到车间内。

30、消防器材无保养或损坏者。

第三章 行为准则

1、思想准则

  • 关心爱护企业,热爱本职工作。
  •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 对领导和同事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不毁谤诌媚,不恶意中伤,不搬弄是非。

2、仪容仪态

  • 工作时间及出入厂区时均应佩戴厂牌(男员工戴左上胸,女员工戴左腰部)。
  • 注重仪表,保持工作服清洁整齐,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出入工作区。
  • 待人接物热情大方,态度诚恳,举止端庄。

3、工作态度

  • 一切以工作为出发点,以“公司利益第一”为准则,同心协力,真诚合作。
  • 尊重领导,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 敬业乐业,谦虚好学,刻苦钻研生产业务技能,保证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 工作勤恳踏实,认真负责,不偷工减料,不敷衍了事,做到有事必报,有错必言,不得隐瞒虚报情况。

4、劳动纪律

  • 积极工作,注重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串岗聊天、嬉戏、打闹、吃东西。
  • 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 办公场所不得高声喧哗,以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

5、遵纪守法,严守机密

  • 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 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公司利益和名誉之事。
  • 遵守《廉洁守则》,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不谋私利,杜绝贪污行为。
  •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向外界传播或提供公司生产经营机密性情况及资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

6、爱护公物

  • 自觉保持整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注意维护公共卫生。
  • 严格遵守各岗位物品的领用制度,以节约为原则,不得随意乱拿乱丢公物。
  • 借用公物按时归还,严禁公物私用。

第四章 考勤管理

1、 考勤由各部门内勤科或内勤员负责统计,每月底上报人事部,并按相应的奖罚制度计发当月工资。

2、惩罚

  • 迟到、早退处理

当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5分钟扣2分,第二次扣5分,三次以上每次扣10分,当月迟到或早退的时间累计超过2小时再作一天旷工处理(扣25分)。

  • 旷工处理

迟到或早退时间1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作旷工半天处理扣15分,2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扣25分,旷工二天后扣50分,连续旷工满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试用工旷工达二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 病假处理:

员工经同意休病假的工资计算,凡请病假员工第一天扣3分,第二天起每天扣1分;

  • 事假处理:

员工经同意休事假的工资计算:凡请事假员工第一天扣10分,第二天起每天扣3分。

  • 工伤处理:

员工因工受伤,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人事部审核,在规定期限内(休息时间根据公司医务室、医院证明加人事部审批意见)发给岗位工资。

  • 请假规定:

凡请假员工需写请假条报组长(助拉)、拉长处,三天内由车间主管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下需由部长审批,请假条留一联于生产办公室。

3、考勤打卡制度

  • 全厂员工实行打(刷)卡制度:规定上班时间前20分钟开始打(刷)卡。
  • 实行一人一卡制,上班一律不准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两人各扣10分。
  • 工卡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部门主管,补卡(刷卡)则要人事部签字才能生效。
  • 员工请假,工卡一律由部门主管在考勤上注明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生产员工实行《作业成绩表》考核,在表上记录当天工时,由助拉、组长(含)以上管理人员完成)。
  • 不准连续多次打卡违者每次扣1分。
  • 如因工作特殊无须打卡,部门主管签名生效。
  • 如卡机出现故障,要在当日找部门主管签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4、签卡(《作业成绩表》记录工时)规定:

要求在当天下班后准确打卡,确认工时。

第五章 附则

1、原管理制度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制定、解释、修改、废止等工作。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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