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部门管理,保障车间正常生产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未尽事宜,遵循公司颁布执行的《员工管理办法》中的“员工服务守则”相关规定。
第二章 管理条例
1、上班预备铃、中休开工铃响未到工位就座者。
2、上班时间闲谈聊天、无理取闹、吵闹者。
3、上班时睡觉、吃东西、听音乐、看书、照镜、梳头者。
4、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经教育不听从者。
5、无故不穿工衣、戴厂牌(或衣衫不整)、工帽未按要求穿戴者。
6、未按规定穿拖鞋或穿(兰或白)工鞋出厂间在厂区走动者。
7、上班时,把脚踏在椅上、框上、纸箱上(作业姿势不端正)。
8、上班铃响后、下班前30分钟离位或离位不持离位证者。
9、利用工作之便偷窃元器件、成品机或生产工具者。
10、下班铃未响,就收拾东西,站起来,准备下班者。
11、值日人员不留下来打扫卫生、不排队按顺序而冲出车间者。
12、车间内乱丢杂物(元件),未能使工位上保持清洁。
13、物料箱、框出规定界线或搬运时直接在地上拖拉者。
14、设备、仪器保养不善,标记乱涂改、破坏和乱调者。
15、水杯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东西放在工作台或拉上者。
16、按规定任务、指标,未自觉完成者。
17、按正常生产下机而堆机,未自觉补班完成者。
18、不按规定操作,下机时快时慢。
19、规定戴静电环工位不配戴好,操作完不自检、互检者。
20、当天报表未时填写好、未按时上交或未按工艺执行者。
21、人为造成不合格品或人为返检直接责任人。
22、物料、工具保管不善遗失或物料无标识。
23、在日常实物稽核或盘点时调包、弄虚作假者。
24、物料数字虚报、谎报;单据未时填写上交、随意涂改。
25、物料装放不规范;物料堆积过高造成损失。
26、工艺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
27、下班后未自觉关窗、关电源或电源插座未拨者。
28、物料、推车等堵住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29、自带火种到车间内。
30、消防器材无保养或损坏者。
第三章 行为准则
1、思想准则
2、仪容仪态
3、工作态度
4、劳动纪律
5、遵纪守法,严守机密
6、爱护公物
第四章 考勤管理
1、 考勤由各部门内勤科或内勤员负责统计,每月底上报人事部,并按相应的奖罚制度计发当月工资。
2、惩罚
当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5分钟扣2分,第二次扣5分,三次以上每次扣10分,当月迟到或早退的时间累计超过2小时再作一天旷工处理(扣25分)。
迟到或早退时间1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作旷工半天处理扣15分,2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扣25分,旷工二天后扣50分,连续旷工满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试用工旷工达二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员工经同意休病假的工资计算,凡请病假员工第一天扣3分,第二天起每天扣1分;
员工经同意休事假的工资计算:凡请事假员工第一天扣10分,第二天起每天扣3分。
员工因工受伤,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人事部审核,在规定期限内(休息时间根据公司医务室、医院证明加人事部审批意见)发给岗位工资。
凡请假员工需写请假条报组长(助拉)、拉长处,三天内由车间主管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下需由部长审批,请假条留一联于生产办公室。
3、考勤打卡制度
4、签卡(《作业成绩表》记录工时)规定:
要求在当天下班后准确打卡,确认工时。
第五章 附则
1、原管理制度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制定、解释、修改、废止等工作。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