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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利息(一文讲清民间借贷中的利息)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02:40:50    


一、注意民间借贷的主体及法律适用

在说“利息”之前,我们要明确一下民间借贷的定义,这直接影响到法律的适用。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这里要与金融借款区分开来。

如果出借人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那么就不属于民间借贷,不适用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一定要有明确的利息约定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出借人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一定要在借据/借款合同等凭证中予以明确利息的支付方式、计算标准。

一是一定要有支付利息的约定。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而出借人又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二是一定要有明确的支付利息的约定。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都是自然人,且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砍头息”不被认可

在实践中,有许多出借人会在出借借款本金的同时,会预先扣除利息,导致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款项少于借款凭证中所载明的本金,俗称“砍头息”。

比如A出借本金1万元给B,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月息500元,但A只转账了9500元给B,预先扣除了第一个月的利息。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人民法院查实了上述情况,将会认定9500元为借款本金,相应利息计算以9500元为基数,而不是借条中约定的1万元。


四、“利滚利”可能合法

“利滚利”,又称“复利”,是指借款人将前期所欠利息计入前期借款本金,并以此为基数来计算下一期利息的行为。这一情况,在民间借贷中也是非常常见的问题。

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利滚利是否合法,主要看以下两点:

(一)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没有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只要符合上述两点,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五、利息约定最高不得超过一年期LPR的四倍

两分、三分利息的年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民间借贷利息上限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如果想关注利率的,可以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查看,每月20日会发布最新的利率。

2023年7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55%,也即是说此时成立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得超过3.55%*4=14.2%,月息大概在1分左右。超过这个标准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六、逾期利息同样要有明确约定

利息,可分为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以及逾期还款后的利息。

如果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要分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

另外,如果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对于超出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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